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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方案》公示

时间:2024-12-27    浏览量:

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方案》公示

 

管理学院各系、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广州新华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广新人事〔2024〕60号)规定,学院组织修订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方案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0769-82676872

邮箱地址:88997420@qq.com

联系地址:东莞校区格物④310

 

附件: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方案

 

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

2024年12月27日

 

 



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管理学院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教职工师德师风、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科研工作完成情况、公共事务参与情况、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教职工年终考核等级。年终考核等级包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一)管理学院考核小组设在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和考核档案的管理。

(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长:彭建平  

副组长:李美云 余醒雅

 员:方   毕秋香 李践尧     王红旗  

胡巧云 罗志军

 : 林  洁 蔡  妤

三、考核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教职工教师具体以人事处下发名单为主

四、考核办法

(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管理学院党政副职领导、系正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学院办公室正副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正副主任

2、考核内容

(1)日常专业,实验室,办公室,学工办的管理:包括教职工的凝聚力、士气,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申诉投诉等情况。

(2)各专业和各办公室的队伍建设、学院突发事件处理效果等情况

(3)个人工作业绩:包括个人工作量、工作能力、责任落实及成效,应急工作及服务学院发展、学科专业建设等情况。

3、考核方式

(1)中层领导干部互评

管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互评,每位中层领导必须推选中层领导干部人数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评定

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中层领导互评结果进行评定,最终确定中层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等级。

(二)专职教师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管理学院所有专职教师

2、考核内容

1)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课堂纪律管理严格,无教学差错和事故。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创新,如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手段,参与课程建设等。

2)科研工作: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著作)、参与教(科)研立项或结项,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专利授权及成果转化等。

3)学生指导:认真指导学生实习实践、课外学术科研和学科技能提升,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4)学院活动参与: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参加次数达到活动总数的一半及以上。

3、考核方式

1)专业教师互评

管理学院各专业分别组织教师在专业内互评,每位教师必须推选本专业教师数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评定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根据专业教师考核内容,对各专业推选的优秀教师进行评定,评选出专职教师总数的15%作为优秀教师,其余人员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由办公室汇总专职教师年终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3)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评定

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审核专职教师年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专职教师年终考核等级。

(三)辅导员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在岗全体专兼职辅导员(考核时间范围:2024年度)。从事辅导员工作未满半年的,上一年度已获考评“优秀”的辅导员不参与此次评优,已调离辅导员岗位的不参加此次考核。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育人实效、廉洁自律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业绩、育人实效。

3、考核方式

1)辅导员互评

辅导员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互评,每位辅导员必须推选辅导员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中层领导干部评定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根据辅导员考核内容,对推选的优秀教师进行评定,评选出辅导员总数的15%作为优秀教师,其余人员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由办公室汇总辅导员年终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4)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评定

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审核辅导员年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辅导员年终考核等级。

 

(四)教学秘书、实验员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管理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实验室实验员

2、考核内容

1)服务态度:服务态度好,积极主动为师生提供服务,热情耐心解答问题。

2)工作能力:能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技能,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收到投诉情况。

3、考核方式

1)办公室教学秘书、实验员互评

教学秘书、实验员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互评,每位教学秘书、实验员必须推选教学秘书、实验员人数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服务对象评定

由各专业负责人汇总本专业教师意见,对教学秘书、实验员进行年终考核等级评定,每个专业必须推选教学秘书、实验员人数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3)中层领导干部评定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根据教学秘书、实验员考核内容,对推选的优秀教师进行评定,评选出教学秘书、实验员总数的15%作为优秀教师,其余人员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由办公室汇总专职教师年终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4)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评定

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审核行政教学秘书、实验员年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教学秘书、实验员年终考核等级。

(五)其他说明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按“一票否决”原则,本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1、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出现问题的;

2、出现违反师德、学术不端问题、重大教学事故或重大管理事故的;

3、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5、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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