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方案》公示
管理学院各系、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广州新华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广新人事〔2024〕60号)规定,学院组织修订《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方案》。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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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方案
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
2024年12月27日
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管理学院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教职工师德师风、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科研工作完成情况、公共事务参与情况、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教职工年终考核等级。年终考核等级包括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一)管理学院考核小组设在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和考核档案的管理。
(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彭建平 武 亮
副组长:李美云 余醒雅
成 员:方 轮 毕秋香 李践尧 王 烨 李 晶 王红旗 卢 伟
胡巧云 罗志军
秘 书: 林 洁 蔡 妤
三、考核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教职工教师,具体以人事处下发名单为主。
四、考核办法
(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管理学院党政副职领导、系正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学院办公室正副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正副主任
2、考核内容
(1)日常专业,实验室,办公室,学工办的管理:包括教职工的凝聚力、士气,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申诉投诉等情况。
(2)各专业和各办公室的队伍建设、学院突发事件处理效果等情况
(3)个人工作业绩:包括个人工作量、工作能力、责任落实及成效,应急工作及服务学院发展、学科专业建设等情况。
3、考核方式
(1)中层领导干部互评
管理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互评,每位中层领导必须推选中层领导干部人数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评定
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中层领导互评结果进行评定,最终确定中层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等级。
(二)专职教师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管理学院所有专职教师
2、考核内容
(1)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课堂纪律管理严格,无教学差错和事故。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创新,如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手段,参与课程建设等。
(2)科研工作: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著作)、参与教(科)研立项或结项,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专利授权及成果转化等。
(3)学生指导:认真指导学生实习实践、课外学术科研和学科技能提升,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4)学院活动参与: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参加次数达到活动总数的一半及以上。
3、考核方式
(1)专业教师互评
管理学院各专业分别组织教师在专业内互评,每位教师必须推选本专业教师数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评定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根据专业教师考核内容,对各专业推选的优秀教师进行评定,评选出专职教师总数的15%作为优秀教师,其余人员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由办公室汇总专职教师年终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3)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评定
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审核专职教师年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专职教师年终考核等级。
(三)辅导员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在岗全体专兼职辅导员(考核时间范围:2024年度)。从事辅导员工作未满半年的,上一年度已获考评“优秀”的辅导员不参与此次评优,已调离辅导员岗位的不参加此次考核。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育人实效、廉洁自律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工作业绩、育人实效。
3、考核方式
(1)辅导员互评
辅导员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互评,每位辅导员必须推选辅导员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中层领导干部评定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根据辅导员考核内容,对推选的优秀教师进行评定,评选出辅导员总数的15%作为优秀教师,其余人员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由办公室汇总辅导员年终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4)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评定
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审核辅导员年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辅导员年终考核等级。
(四)教学秘书、实验员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管理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实验室实验员
2、考核内容
(1)服务态度:服务态度好,积极主动为师生提供服务,热情耐心解答问题。
(2)工作能力:能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技能,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收到投诉情况。
3、考核方式
(1)办公室教学秘书、实验员互评
教学秘书、实验员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互评,每位教学秘书、实验员必须推选教学秘书、实验员人数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其余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服务对象评定
由各专业负责人汇总本专业教师意见,对教学秘书、实验员进行年终考核等级评定,每个专业必须推选教学秘书、实验员人数的20%作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3)中层领导干部评定
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根据教学秘书、实验员考核内容,对推选的优秀教师进行评定,评选出教学秘书、实验员总数的15%作为优秀教师,其余人员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由办公室汇总专职教师年终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4)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评定
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和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审核行政教学秘书、实验员年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教学秘书、实验员年终考核等级。
(五)其他说明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按“一票否决”原则,本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1、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出现问题的;
2、出现违反师德、学术不端问题、重大教学事故或重大管理事故的;
3、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5、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