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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证明 | 中共党员证明办理要求及流程

时间:2019-04-01    浏览量:

中共党员证明办理说明:(打印时请删除这一部分)


1. 仅限于党组织关系在我院各党支部的党员申请办理;

2. 一般为党员在求职应聘时,个别单位要求提供政治面貌证明时须用到;

3. 非紧急情况请于工作日上午8:30——9:00办理,并请提前3个工作日向相应党支部书记联系申请,按模板要求(修改蓝色字体部分)如实提交填写好的电子版证明,经支部书记审核后,提交党总支审核,无误后出具;

4. 经办人为党总支指定工作人员(一般为各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需做好用章记录登记及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工作。

 

中共党员证明(模板点击下载)

兹证明:***同志(工号/学号:*********,身份证号:******************),籍贯****市,********日入读(入职)我校********专业(****岗位),该同志于********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中共/中共预备党员目前党组织关系在我单位,情况属实。

证明有效期限:开具之日算起一个月内。

 

 

经办人: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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