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管理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六位一体”工作格局,学院深耕“高质量党建+”品牌建设,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5月10日,中国共产党广州新华学院数智管理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在东莞校区定静楼1F203讲学厅隆重召开。大会的主要议程是选举产生学院第一届党的委员会。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林源同志出席大会并致辞,大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武亮同志作为执行主席、学院党委副书记邓楚云同志主持,学院全体师生党员参加此次大会。
图一:林源同志代表校党委致辞
图二:武亮同志作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图三:邓楚云同志主持会议
一、大会预备会议:夯实组织基础,严明选举程序
大会前期召开预备会议。作为大会执行主席,学院党委书记武亮同志代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大会作了翔实的中共广州新华学院数智管理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报告。报告系统回顾了自3月学院党委成立以来,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如何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重点汇报了严格按照“差额不少于20%”的规定,历经支部推荐、征求意见、专题研究等程序,最终确定7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校党委审批通过的严谨过程。预备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大会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名单以及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各项议程有序推进、依规完成,为大会顺利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大会开幕:寄语数智未来,锚定发展方向
大会在庄严雄壮的国歌中拉开帷幕。林源同志代表学校党委发表致辞,他指出数智管理学院的成立与党委组建,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胜利召开本次大会、选举产生学院第一届党的委员会是学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是学校深化机构改革、推进内涵建设的重要成果,更是健全基层组织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林源同志对即将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学院党委班子提出三点希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中把准方向、主动作为;二是聚焦数智特色,在标杆院系建设中争创一流、走在前列;三是锤炼纪律作风,勇于自我革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政治生态,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过硬作风护航学院高质量发展。
三、大会选举:履行神圣职责,投出庄严一票
会议期间,全体党员认真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及监计票人名单。邓楚云同志强调了本次换届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依规实行差额选举。大会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查验票箱、发放选票、宣读填写规则后,党员们认真填写选票、有序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回收、清点、计算选票。

图四:党员同志举手表决

图五:查验投票箱


图六-图七:党员同志进行投票


图八-图九:计票人认真计算选票
四、大会闭幕:凝聚奋进力量,吹响冲锋号角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主席团执行主席、学院党委书记武亮同志郑重宣布选举结果:牛军强、包翠菊、吴翔、姚智新、彭卉5位同志当选中国共产党数智管理学院党委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随后,邓楚云同志为本次大会致闭幕词。他指出,全体师生党员应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大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到学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推进学院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团结奋斗。
在学院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大会顺利完成各项议程。伴随着慷慨激昂的《国际歌》,中共广州新华学院数智管理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胜利闭幕。
图十:大会现场合影
五、赓续前行:新班子履新职,奋楫扬帆谱新篇
大会闭幕后,中共广州新华学院数智管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立即在格物楼②A314党员之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学校党委关于武亮同志任学院党委书记、邓楚云同志任学院党委副书记的任免决定。
作为新任党委书记,武亮同志代表新一届党委班子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强调,新班子要迅速进入状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办学治院的主体责任。他要求全体委员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其次要聚焦中心抓党建,紧紧围绕数智管理学院的专业特色,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最后要严守纪律作表率,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与会委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学校党委的任命决定,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在新的岗位上精诚合作、务实进取,为学院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会议还对委员分工安排进行了充分讨论,具体分工待学校党委批复后正式发文。

图十一:中共广州新华学院数智管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班子成员合影
图十二:中共广州新华学院数智管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场
数智管理学院党建服务中心供稿
图片|党建服务中心、广州新华学院记者站
文稿|李 骏
初审|杨时佳
复审|邓楚云
终审|武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