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学生[2018]22号)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按照院系人数和困难认定人数对各院系做名额分配,会计学院共分得97个名额,会计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和困难认定情况的综合,现推荐以下97名同学参评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勤工助学(固定岗)、(公益岗)若干 二、招聘对象 东莞校区--全日制在校2018级、2017级学生 三、岗位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学生[2018]2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会计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获奖情况的综合表现为标准,最终确定推选黎芷珊和林芷菁两名同学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更好地锻炼和培养学生干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助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学工字〔2011〕13号)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8学年学生助理辅导员招聘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会计学院在校学生。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助理辅导员4人(公益岗)。
按照《关于评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上学年实际情况,我院近期组织开展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建了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各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并对整个评审工作进行了严格布置。
会计学院办公室(格物楼②B304)是面向会计学院日常工作并为学生提供教务、行政、宣传服务的职能部门。
各位老师和同学: 为营造优良的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促使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对做好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评 (一)程序:由会计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组成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因学院开展学生工作、日常事务的需要,现面向学院各年级招聘学生助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生助理6人(勤工助学岗),学生助理23人(公益岗) 二、招聘对象 东莞校区会计学院全日制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粤考院函〔2018〕134号的文件精神,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以下简称“CET”)定于2018年12月15日(周六)举行;口语考试(以下简称“CET-SET”)定于2018年11月17至18日举行。
各学院、直属系: 2018学年第1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工作将于9月4日正式开始,现将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安排及选课规则: 第一轮选课时间: 2018年9月4日(星期二)09:00 时至 2018年9月5日(星期三)23:59时。
会计学院应届毕业生: 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取材料 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成绩单、照片。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校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管理会计理论创新和实务发展,加强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界的交流互动,促进中国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机制的不断创新,推进中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由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和中山大学现代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2018年学术年会将于2018年11月2-3日(周五至周六)在广州举行。
东莞海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由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税务鉴证、咨询、筹划、代理服务的机构。